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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木家具选购必读事项

类别:红木知识   发布时间:2014-07-09 15:21:32   浏览:909次 [返回]

木种

根据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(G B28010-2011,即“新国标”),红木木种的规定仍是“5属8类33种”。5属即紫檀属、黄檀属、柿属、豆属及铁刀木属。8类则是以木材的商品名来命名,即紫檀木类、花梨木类、香枝木类、黑酸枝类、红酸枝木类、乌木类、条纹乌木类和鸡翅木类。红木是指这5属8类木料的中心部分。目前,市面上常见的木种有:

紫檀木类下属的檀香紫檀(俗称小叶紫檀)。花梨木类下属的安达曼紫檀(俗称非洲黄花梨)、刺猬紫檀(俗称非洲花梨)、大果紫檀(俗称缅甸花梨)。香枝木类下属的降香黄檀(俗称海南黄花梨)、越南香枝木(俗称越南黄花梨)。黑酸枝木类下属的阔叶黄檀(俗称黑酸枝)、东非黑黄檀(俗称非洲黑檀)、卢氏黑黄檀(俗称大叶紫檀)。红酸枝木类下属的巴里黄檀(俗称红酸枝、花酸枝)、奥氏黄檀(俗称缅甸红酸枝、白酸枝)、交趾黄檀(俗称大红酸枝、老挝红酸枝)、微凹黄檀(俗称美洲酸枝)。鸡翅木类下属的非洲崖豆木(俗称非洲鸡翅木)、白花崖豆木(俗称缅甸鸡翅木)。条纹乌木类下属的苏拉威西乌木(俗称印尼黑檀)。乌木下属的乌木(俗称缅甸乌木)等。

选材

“白皮”是红木界的行话,指的是木材最外围的白色部分,与芯材相比密度小、容易被虫子蛀蚀。按照新国标的规定,只有芯材才是红木,白皮不属于红木。在红木家具中,广东地区一般默认“白皮”含量的正常范围为不得超过3%。

除了“白皮”之外,还要注意木材的纹理、颜色、用料的大小。比如,家具面板的花纹是否对称,拼成大板能否保证几块木块的纹理走向一致等。因为那些木材花色纹理、色泽相近的红木家具,其收藏价值要高过纹理、色泽相差过大的产品。

工艺

按照红木家具生产标准的规定,红木家具木材接合处要全部采用卯榫结构,除非有特殊工艺要求,比如不作为整体结构固定用的顶箱柜柜门上的金属件,否则在红木家具中使用铁钉、胶粘剂等都属于不合格产品。

雕刻工艺被认为是红木家具的精髓所在。无论商家如何标榜,现在真正100%纯手工基本上不存在,大都是由机器切割,雕出轮廓大样,再用手工雕刻细部,区别只在于手工雕刻成分的多寡和雕刻工艺的精致程度。

红木家具的表面处理有上清漆和打蜡两种方式。上无色清漆的家具具有素材纤维导管全封闭效果,所以家具表面整体平整、光滑、无毛孔表露;而打蜡的家具素材纤维导管完全显露,所以能看见毛孔。而上漆、打蜡都是为了保护家具,免受外界环境侵害,比较明显的区别就是表面有无毛孔。

卖场

现在广州规模较大的家居卖场基本都有专门的红木展馆,如吉盛伟邦番禺店红木馆、越和花鸟鱼艺大世界、马会家居红木馆、好运来红木馆、红树湾天河东店红木馆、美居新生活红木馆、万盛名家红木馆、华林红木市场等。比较知名的红木家具品牌有永华红木、锦上红、东朗、雍博堂、豪庭居、友联、采樾檀林、御工坊、皇庭、华韵、兰亭叙、朴风堂、连天红、年年红、御雅堂等。

买卖合同


首先要核对卖方身份信息。如果经营者是公司,要在合同中标明公司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,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或者合同章。如果是个体工商户,除标明字号和处所外,还应标明业主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。其次,合同标的涉及的数量和质量要清晰。在合同中,应详细填写品名、规格型号、主材名称及产地、辅料、表面处理工艺、计价单位、配套件数和执行标准等信息,特别是对材质的约定一定要非常明确,如是否为全红木、是否使用其他材质的辅料、使用辅料的部位、是否使用白皮以及白皮使用的比例等。对材质名称,除了标注商品名,还应按红木新国标标注其树种名称、拉丁文和产地等,尽量避免使用俗称、别名。

身份证

根据红木“新国标”的规定,从2012年8月1日起,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《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》(即“身份证”)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,生产企业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、产品工艺分类、产品质量等级、产品适用范围、产品主要用材、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。同时规定,红木家具要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学名来命名和标示,以规范红木名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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